截至2026年9月22日,中国大陆并没有一部由央行单独制定、专门赋予比特币、以太坊等私人加密货币合法货币地位的法律。更准确的说法是,央行会联合相关部门发布监管通知、风险处置规则和金融管理要求,但真正意义上的法律,需要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。2026年2月6日发布的银发〔2026〕42号文件,是当前虚拟货币监管的重要制度依据,但它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,并不等同于一部独立的加密货币法或虚拟资产法。

影响并不只在交易所能不能打开。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业务提供账户开立、资金划转、清算结算、托管等服务,互联网平台也不得为相关业务提供营销宣传、付费导流和经营场所。境外平台、场外交易商或所谓数字资产服务商只要面向境内主体提供非法服务,参与者就很难获得正常的金融消费者保护。文件明确,相关投资民事行为在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下可能被认定无效,损失原则上由参与者自行承担,涉嫌诈骗、洗钱、非法经营、传销或非法集资的,还可能进入刑事处理程序。

市场上最容易混淆的另一个概念,是把数字人民币和加密货币放在同一篮子里。数字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,是人民币的数字形态,背后是国家信用,采用中心化管理和双层运营模式;比特币、稳定币等则不是货币当局发行的法定货币。2026年6月26日,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,重点涉及中央银行制度、宏观审慎管理以及数字人民币法律地位,并不是要为私人加密货币建立公开交易制度。截至相关修订仍处于草案推进阶段,不能被解读为加密货币已经完成立法。

判断这条赛道的政策方向,不能只盯着有没有一部专门法律这一个指标。现阶段更真实的监管图景是:数字人民币持续完善法治和基础设施建设,私人虚拟货币交易则继续维持高压处置,稳定币、RWA、境外发行和跨境服务被放进更细的风险管理框架。对币圈项目方来说,技术创新并不会自动改变业务性质;对投资者来说,能上链、能转账、能在海外平台成交,也不意味着在境内具备合法合规地位。
